近日,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桂工商发(2009)137号文件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(自治区人民政府2002年1月8日第1号令),经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,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全区132件注册商标为广西著名商标,在这份文件中,我集团公司的“华力重工及图形”和“克雷拉”两个注册商标榜上有名,同时跻身“广西著名商标”行列,这对加快我集团公司经济大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助作用。
近年来,我集团公司大力开展商标品牌培育,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,促进企业上档次、上规模、上水平,推动了企业经济的发展。根据集团商标发展战略,在抓好产品质量的同时,应不断提高品牌信誉,做大做强企业商标,坚持走名牌发展战略,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,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,下一步向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等更高目标冲刺,为集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(集团综合管理部)